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简体 | 正體 | EN | GE | FR | SP | BG | RUS | JP | VN 西藏密宗真相 首頁 | 訪客留言 | 用戶登錄 | 用户登出

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 從聖經的觀點論素食與肉食

從聖經的觀點論素食與肉食

以下為網友留言:

其實,昨天回完之後...我才了解到您的問題核心。
我想,您是不是想問:
1.殺生是不是有罪的?
2.既然我們稱上帝為創世主,那一切的生靈...為何可以這樣互殺?
尤其是自詡萬物之靈的人類...是不是可以大辣辣地說,因為主給了我這樣的權利,所以我能吃任何東西~
-----------------
我不是牧師,也不是聖經通!
但以我自己的看法是:
若是為了生存,我不認為有罪惡的問題!(動物也是相食而生存的)

關於第二點,我覺得....真的要看你對於[死亡]這件事情的定義是什麼?
死亡本身,是否是個罪惡?因為奪去生命...所以是個懲罰!?
還是...死亡本身,也許是個更大的解脫?
(我不是說去殺...是個解脫!我的意思是指壽命將盡這回事)
--------------------

疑問1:您說得好棒「不彼此相愛,那你就算是聖經通,也不見得會得救」即然「愛」是神永遠最關心的事情,那麼神愛不愛人類以外的動物呢?如果人類殺了吃了神所愛的動物,那神會不會降罪於吃肉的人?

我的答案是:
其實這很有趣!
1.這關於到底上帝是什麼?祂一定是個審判者嗎?這也許是我們基督徒要問自己的問題...如果不是呢?
那[降罪]......是否就不是個問題了?

2.在聖經裡頭,把耶穌形容是[道成肉身],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之中。
好的...我前面說了我養過寵物這回事~
其實我不是個很好的飼主,第一次養...有很多東西都不懂。
所以有很多事情都是慢慢學習才會的,一直到我的老鼠兩年過後..
牠死的那天早上,我還陪牠玩~
然後我去上班....下班回家時還去買新飼料..
沒想到一回到房間,就已經是個冷冰冰的屍體了。
從此以後,我就沒有再養過寵物了~
那是每個愛寵物的人都會經歷過的傷痛。

我後來回想...想著,我那可愛的我也很喜歡的老鼠...一直到死前,都在陪著我玩!
牠那時應該快沒力氣了...但還是努力地在我的書桌上活蹦亂跳的~
讓我還以為牠還有幾個月時間吧!?
所以我回家看到屍體時,我非常地難過啦~愣住了....

我的寵物鼠,教會我一件事情。
真正的愛,是真的永遠地付出的...我從寵物身上看到這件事了!
愛是永不止息。
這是動物教我的事情....那麼,是不是也像是縮小版的[道成肉身]呢?
我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事情是:
上帝是個不可言喻的老師。當祂教我一些道理時,會用各種各樣的...可見或不可見的事物在教導我一些祂想教我的事情。
(很多人說,上帝不會說話了!有些人更說,神是萬能的!神是愛!所以祂是愛你的,但你得先照著某些方式來到神的面前..祂才會赦免你的罪...這些,都要看你怎麼看上帝而言...我先前說了,與其說是上帝,還不如說祂是個大魔頭呢~對吧?哈^^)

疑問2:再者神除了教導人類要彼此相愛,是否亦有教導人類也要擴其愛心而去愛護其他的動物呢?如果人類繼續去殺去吃動物,這樣算是聖經裡的「彼此相愛」嗎?

老實說,以前在教會裡頭得到的資訊是:沒有人講這種問題。
因為,基督教她媽的就是告訴你,你是比較高等的(優越)!所以我讓你來管這裡。
我接受這說法!我也相信這個!
和動物之間..是不是沒有達到彼此相愛這標準呢?
我不知道,這就是我的答案!
啊如果你一定要我給答案的話....我只能老實告訴你,我就是不知道!
so....投降啦~哈^^

那我舉個例子好了!這兩年的國外新聞都有報導,關於人被熊攻擊甚至是吃掉的事情。
有一則是悲慘的故事...爸爸帶著19歲的女孩去郊外...結果遇上了一隻母熊帶著3隻小熊~
後果是父女兩人都被幹掉了!而且那個青春年華的女孩..是在逃跑時被熊群按在地上活生生地撕咬著她的身體!在這過程之中,她打了3次電話給自己的媽媽....
第一通是:媽媽...我們被熊攻擊了
第二通是:媽媽...爸爸已經死掉了,我被母熊打在地上...牠們正走過來要吃我
第三通是:媽媽....我已經不痛了!我愛妳

我想問的是:當任何一個人在深山裡頭遇到大型動物攻擊時,你當下的直接反應是先跑再說?還是認為要彼此相愛?
我認為你應該是先跑再說吧~最起碼我是這樣...同時,我也不會認為要攻擊我的熊,在牠攻擊我的當下....牠是愛我的ok?
那一巴掌過來,我的頭就會硬生生飛掉了好嘛~

所以,這也能扯到自由意志的問題!
神,有給動物自由意志嗎?
自由意志就代表著能夠自由的選擇!就是辨識能力!
問題是....人類大腦的構造跟動物的構造是不一樣的。
你能夠控制淫慾...只跟自己的配偶交配!問題是,我們任何時間都能發情不是嗎?
但是,若常看discovery或動物頻道的話~
會知道動物界是有發情期的!那是不能夠控制的!
最起碼在科學證據上是如此,對吧?
所以我不認為,動物有跟我們同等的自由意志!
也許有...但很少!(以選擇的角度廣度而言)

疑問3:只愛人類,而不能愛護動物,而去殺牠們吃牠們,這樣不知道能否被上帝得救?

還是那個問題啦!
神....是個審判者嗎?萬一不是呢?
萬一[得救]是肯定的,那麼....有很多東西...也許會翻轉過來了~ 



*************************

以下為版主回覆:


感謝仁兄這麼辛苦打字回覆如此豐富.

看完您的所有回覆後,思考整理如下,供仁兄一起交流!若言語有冒犯之處,敬請見諒.

我想死亡的方式不同,或許就會影響死者的對死亡的定義.如果有人被凶手殺害,死者及其家屬並不會認為這是一種「解脫」,所以才有世間法律維持秩序.而被害者通常怨氣未除,跟著凶手找機會報仇.

在動物界也一樣,動物在面臨非自然因素死亡之前,牠們也必然不會抱著解脫的心態.人與動物都有一個「自我」的意志存在.雖然這個自我的意志是存在於各種威脅下,即便生活困頓,人與動物一樣,都有著極高的求生的意志。在此前題下,當有其牠人或動物意圖或殺害乃至吃牠的事實發生,人與動物一樣,被別人殺來吃,都是心有不甘,心存怨恨。

如此相對於天災或是自然老死的情況來說,不管人或動物的自然死亡都是應該沒有可以爭議的地方.問題在於人類都不甘願被別人殺死,或被熊生吞活剝吃下肚!那基於我們高等人類所普遍具有的「同理心」而言,動物何嘗願意被人送上餐桌上成為美味佳餚?又何嘗有哪一隻動物面臨被殺之前不都恐懼、衰嚎、痛苦、掙扎呢?

所以自命為高等的人類,乃至低等的動物而言,其所謂之「自由意志」,應該是建立在「生存權」或「生命權」的自由基礎上才是,若沒有生命權可說,其它的次要的「繁殖交配權」來定義其有無「自由意志」,也就沒有多大意義了。

所以從聖經上可知,所有的人類及動物都是上帝創造,而人類只是被上帝賦與「管理權」而已,而非「殺害權」.也就是人類只有幫忙上帝「管理」衪的「資產」,如果人類擅自將上帝的資產「動物」殺來吃,那是否違反聖經宗旨,而犯下了「監守自盜」罪?

復次,若說上帝都沒有所謂的「審判權」可以來「降罪」於人類,那人類又如何可以去超越上帝的地位,而一廂情願的認為自己具有「審判權」可以去判決動物的「死刑」?若說動物主動侵犯人類殺死人類,基於「管理權」而言,人類為了維持人與動物之間的和平相處而審判殺人凶手而判牠死刑,這還尚可接受!但是其牠從來都不曾傷害過人類,甚至畢生只吃草的溫和牛羊,長期被人類的「口腹之慾」而判處死刑--被殺被吃,又何其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