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简体 | 正體 | EN | GE | FR | SP | BG | RUS | JP | VN 西藏密宗真相 首頁 | 訪客留言 | 用戶登錄 | 用户登出

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公視新聞影片)寺廟占林地除罪? 森林法修法挨轟(舊宗教法形同虛設,請馬總統積極改善宗教亂象)

 

台灣的山林越來越破碎,一遇豪大雨就容易釀成災害,不過環保團體批評,明天即將在立 ­法院初審的「森林法」第八條修正案,有可能讓蓋在國有林地的寺廟全都就地合法,讓森林 ­的保護越來越倒退,不過提案的立委卻說,這些寺廟存在好幾十年,如果拆除才會造成水土 ­保持的問題。

照片上,寺廟的「成佛大道」,旁邊都是土石流肆虐的痕跡,還有這間寺廟看起來也岌岌可 ­危,變成危樓。不過27號,立法院準備要審查森林法第八條修正案,打算將國有或公有林 ­地,新增「讓售」給「宗教團體」,也就是讓原先非法侵佔森林的寺廟,全都就地合法化, ­令環保團體相當憂心.

根據林務局統計,目前國有林地或是保安林內,違規和違法的寺廟教堂,就有六百多件,地 ­球公民協會指出,如果「森林法」修法通過,其中,例如在國有土地上違法開發的南投中台 ­禪寺,也可以就地合法。環保團體不滿國民黨立委提這種會破壞山林的法案,出面譴責,不 ­過提案立委鍾紹和認為,拆了這些違法的寺廟,才可能破壞水土保持。

儘管提案立委、自有一套保護山林的邏輯,不過環保團體認為這只是替非法寺廟解套,不符 ­合公平正義,他們呼籲立法院,應該為土地、人民安全以及後代子孫的最大利益來把關,不 ­應該通過這樣的修正案。

記者 林靜梅 郭俊麟 台北報導。




kc評論:

  台灣因為延用舊制法規約八十年(僅就道家、佛教二個宗教規範),宗教團體法規不健全,造成台灣宗教亂象,除了讓假藉宗教之名的不法人士趁機歛財歛色外,像上面違反佔用國有土地的宮、廟、寺院等宗教團體,在台灣各地層出不窮。

 所以,政府對於新宗教法的提案,應該要積極的進行,基於宗教有淑世原則,符合全民利益,打擊邪淫亂倫信仰歛財歛色等不法。如果一個宗教團體會刻意佔用國有土地,或以男女雙修歛財歛色,性侵台灣婦女等,出家人爭奪侵占寺廟遺產捐款等,或團體吸收社會龐大資金而故意規避公開帳冊(或二本帳冊),未經生態專家的評估而自行大量亂放生。

  以上種種破壞台灣全民利益的不法行為,就已經失去了身為宗教團體教化人心、淑世的原則,那政府就要介入公權力,監督改善宗教團體的重大不法行為,就好比環境生態(動植物)如果受到外來物種的大肆入侵,而令稀有的物種受到毀滅時,如果我們還要鄉愿的說:那是生態物種之間的自由競爭,我們不要干涉。 那結果將是劣幣驅逐良幣,台灣植物只剩下一堆雜草榕樹,河川裏僅剩下福壽螺、鱧魚(魚虎、雷魚)、垃圾魚、吳郭魚。

所以違反宗教淑世原則、違反善良風俗而有怪力亂神淫亂的迷信、假藉宗教團體而搞政治活動者、聚歛大量社會資源而不願公開帳目者、或因而使其他公益團體資源分配不均者,政府皆應站在全民利益的角度,避免人謀不贓、避免邪淫思想污染台灣人的善良風俗,應該在新的宗教法案裏注入新法規,以維持大多數台灣百姓宗教信仰的權益,而非宗教團體或少數人(即得利益者)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