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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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評:2011/06/09壹周刊報導正覺破斥藏密之新聞(一)為何設鹹溼跑馬燈?

2011/06/09壹周刊報導正覺破斥藏密之新聞(一)為何設鹹溼跑馬燈?

請大家廣傳流通讓社會大眾能遠離邪淫的喇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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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評論文章來源:http://cat13333.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8697.html#more
 
【新聞短評】籲請大眾教育《壹週刊》:問題在藏傳佛教性交修行的根本教義,不在跑馬燈鹹濕文字

↑《壹週刊》報導喇嘛性侵案件

近日《壹週刊》接獲讀者投訴,指稱承德路某大樓外牆設LED跑馬燈,所謂藏傳佛教與女信徒性交、小心宗教性侵害,是「教壞囝仔大小」、大人看了不舒服。

該報導指稱,隨機抽樣詢問民眾的結果,半數認為用字遣詞不妥。為了「平衡」報導,又訪問該基金會發言人。最後抬出「壹青天」下結論:此舉露骨,反而傷害民眾,應當三思。

該篇報導從讀者投書出發,訪問民眾,卻只羅列負面表述。試問該週刊:
有沒有先去瞭解藏傳佛教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宗教?
有沒有先去研究自己《壹週刊》以前報導的喇嘛性侵案件?
從那些歷史案件,《壹週刊》怎麼看待自己的這篇「鹹濕跑馬燈」報導?
難道自許「挖掘真相」的媒體,只是隨著風吹,有什麼報導什麼?
試問如此媒體專業何在?

不論表面上看似如何「平衡」的報導,當《壹週刊》不去瞭解問題的根源、癥結,結果仍然不是真正「為民喉舌」、「伸張正義」。如果記者肯去訪問受害女性,實 地瞭解她們的受創經驗;如果記者肯去訪問喇嘛出入的周遭鄰居,實地聽聽他們的觀感;如果記者肯去看書找資料,自己實際深入瞭解藏傳佛教的根本實質是喇嘛教 /譚崔密宗/坦特羅佛教,最後將會發現:跑馬燈不鹹濕,鹹濕的是西藏密宗的本質,跑馬燈只不過是「客氣的」照本宣科。

如今社會大眾多已建立正確認知:藏傳佛教是印度教的性力派,是融合西藏的苯教,其本質是崇拜鬼神、崇拜生殖的原始宗教,不是正統佛教。國外學者許多研究也 早已指出:西藏密宗不是佛教,它甚至跟「宗教」一點關係都沒有!如今本地《壹週刊》登出這樣的不正確報導,凡有良知的社會大眾都應該跟《壹週刊》指陳: 「藏傳佛教非佛教,雙身修法非佛法」!

如此,我們才能夠教化大眾媒體:好好做功課,建立正確認知,發揮媒體披露真相、追求真相的精神,還給台灣民眾一塊清淨的土地,不再被喇嘛們斂財騙色,腐化人心、敗壞社會風氣!這樣,才是台灣之福,才是民眾之福。

我們希望,全民動員起來,發揮在地力量,早日讓媒體、家長,尤其是女性認清喇嘛教的真面目,如此才能真正保護年輕的下一代,未來的國家棟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