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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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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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為救眾生為護正法故,莫執世俗之忍而保持沉默,自以為是在修口德,不但無口德可修,反行濫慈悲,純行魔業!請看大藏經裡的菩薩開示:


若有菩薩行世俗忍,不治惡人,令其長惡敗壞正法,此菩薩即是惡魔非菩薩!亦復不得名聲聞也!何以故?求世俗忍不能護法,外雖似忍純行魔業。


菩薩若修大慈大悲,具足忍辱建立大乘及護眾生,不得專執世俗忍也。何以故?若有菩薩將護惡人,不能治罰,令其長惡惱亂善人,敗壞正法,此人實非(*忍辱),外現詐似(*忍辱),常作是言:「我行忍辱。」其人命終與諸惡人俱墮地獄是故不得名為忍辱。

云何復名住忍辱地?菩薩忍辱能生一切佛道功德;譬如大地生長一切世間萬物,忍辱亦復如是!

菩薩修行大忍辱法:

(1)
或時修行慈悲軟語,打罵不報
(2)或復行惡口麁言,打拍眾生,乃至盡命。

此二種忍皆為護正法調眾生故,非是初學之所能為,名具足忍、法忍者。

以上摘錄
《法華經安樂行義》卷1
(CBETA, T46, no. 1926, p. 701, c23-p. 702, 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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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宗教性侵防治文宣教育(歡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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