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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tra即譚崔、藏傳佛教,在雙身法中檀城又名曼達拉、曼陀羅、body Mandalas (ver |
(藏傳佛教的雙修檀城唐卡:即密宗修行成就後,往生到集體雜交做愛的國度裏) (附圖一) 所謂左道密教,是對以《大日經》為主的純密或右道密教而言。…… 此在《諸部要目》中說:「佛部,無能勝菩薩以為明妃;蓮華部,多 羅菩薩以為明妃;金剛部,孫那利菩薩以為明妃。」為了表徵悲智相應,部主均有女尊為偶,修 法者付之實際,便是行的男女雙身的大樂。後來,遂以金剛上師為父 ,以上師之偶及一切修密法的女性為空行母,竟至將上師修雙身法而 遺的男精女血為甘露、為菩提心。 [3]、西方影片介紹: 西方人普遍認識body Mandalas,或「Tantra」即譚崔,亦名坦特羅就是男女之間的房中術。請看以下的文章介紹及相關影片內容即知: 「歐美地區盛行藏傳佛教男女雙修雜交影片(未成年勿入)」 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265644 (以下有露點鏡頭,未成年勿入) http://www.internationalschooloftantra.com/tantra_rituals_one_video_full.html [4]、相關圖片介紹: 以下二張圖即是密宗傳統的壇城、曼達拉;第一張圖,外圍是一般密宗可以常見到屬於建築物形態的壇城,但中間居然畫了一個明妃張開了雙腿露出下體,這才是密宗真正不為人知的秘密檀城、曼達拉。第二張是從韓國性博物館找來的圖,也就是密宗的淨土、壇城、曼達拉最直接的代表。因為在譚崔(Tan-tra)性力派的外道思想中,女性生殖器(蓮花)是能生出有情眾生之處,以為這就是生命的本源。所以崇拜生殖器,乃至教導男女雙身法的鎖碎過程,成為藏傳佛教的修行核心及根本思想。 因此,西藏密宗永遠不可能自我否定男女雙身法,藏傳佛教若去掉了雙身法,藏密的其它修行方法就沒有存在的餘地;但是他們為了要拉人進密宗道場,自然要對外宣說:「我們沒有修男女雙身法」。這純粹是籠罩欺騙妳的話。你若相信他們,未來的受害者將會是妳(你)! 本網誌有許多喇嘛歛財歛色的新聞報導,可供大家參考。 ![]() (圖一:外圍是一般密宗可以常見到的壇城,中間畫了一個明妃張開了雙腿露出下體,這才是密宗真正不為人知的檀城、曼達拉。) ![]() (圖二:從韓國性博物館找來的圖,也就是密宗的淨土、壇城、曼達拉。因為在譚崔(Tan-tra)性力派的外道思想 中,女性生殖器是能生出有情眾生之處,所以崇拜生殖器,乃至教導男女雙身法的過程,成為藏傳佛教的修行核心及根本思想。) [4]、密宗檀城在西方的演變: 貪愛淫樂的西方人把body Mandalas發展成一種性癖好,用衣夾玩弄身體及性器官,以及用衣夾做成的檀城。請看以下網址及附圖。 http://www.catyaplate.com/ClothespinMandalas/ ![]() (女性body Mandalas) ![]() (男性body Mandalas) [5]結論: 從以上藏傳佛教所「自成一格」的淨土、檀城、曼達拉、曼陀羅之種種圖文出處證明: 「喇嘛教不是佛教,雙身法非佛法。」正統佛教是遠離貪欲之法,男女性愛之執著,是沉淪生死苦 海的根本因,若以男女性交作愛當作是出三界、解脫生死的方法,無異是癡人說夢話。畢竟這個世界上從古至今從未有哪位修行人因為男女雙修而出三界乃至成就佛 果?(弘揚男女雙修的蓮花生、宗喀巴、密勒日巴,根本就是隻採花大盜的外道凡夫,擅長以各種大妄語自稱成佛的謊言手段,來欺騙女子女童與彼上床) 所以(喇嘛教=藏傳佛教=西藏密宗=藏密=左道密教=坦特羅佛教=外道印度教(婆羅門)性力派=鬼神巫術咒術之信仰=原始生殖器崇拜之信仰)但絕不是正統佛教佛法!!!只是長期盜用佛法名詞的一種附佛外道邪教--依附在佛門裏對善男信女歛財歛色的吸血鬼。 希望一切目前尚在密宗道場裏修行的人注意這個事實,以免修行未能成就,反因謗法而淪墮惡趣,受大苦惱。也奉勸一切尚未進入密宗道場裏的人,遠離藏傳佛教、西藏密宗、喇嘛教之任何道場寺廟,避免接觸任何喇嘛、金剛上師、仁波切、堪布、班智達... 或任何表面上穿著顯教的袈裟,但暗地裏、骨子裏卻在修藏傳佛教的僧侶,以免不慎被騙財騙色或被性侵害。(因為現在的穿著紅黃色的喇嘛服不易騙到供養及女人,所以就換上顯教灰色、棕色、土黃色的袈裟,掩人耳目。) 因為這些人都不是我正統佛教清淨的僧人,亦非持正統出家戒的修行人。您若執意供養護持這些邪淫外道,那他們一生所破壞正法、傷害眾生的大因果,您就必須與其分擔共業,同墮惡趣。 經典如下: 《大方廣十輪經》卷5: 「不誹謗賢聖。於摩訶衍亦不誹謗。隨其所欲精進。於三乘中隨其發願修學一乘。不應誹謗大乘經典。乃至一句一偈。 若誹謗者。不應共住亦不應親近。若親近共住者。即趣阿鼻地獄。」 (CBETA, T13, no. 410, p. 704, b1-6) 看到沒有??佛陀說:「若誹謗者,不應共住,亦不應親近。若親近共住者,即趣阿鼻地獄」 就是說某人若與這些謗大乘法的喇嘛教道場共事共住親近在一起,以共造謗法之大惡業,由於與彼之共業緣故,某人死後也要與那些謗大乘法邪淫破重戒的邪師,一起下墮阿鼻地獄啊? 所以末學在此大聲疾呼,奉勸那些西藏密宗的信徒們: 快快遠離這個下墮阿鼻地獄的共業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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