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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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香格里拉」在哪裡?就在高層喇嘛下鄉視察時~全村有60多戶的婦女(連尼姑在內)都被這位喇嘛強姦的地

(圖:任何有血有淚的人類,一旦在現場觀看到過去西藏農奴的悲慘遭遇的照片,不禁都會淚流滿面!達賴,你虧欠所有西藏農奴許多,但您曾公開對過去死在你手裡的農奴,說過一句道歉的話嗎?達賴~你還要繼續對西方人說謊,騙那些歐美人士說:在西藏不曾有過農奴的歷史嗎?)


問:「香格里拉」在哪裡?

答:就在高層喇嘛下鄉視察時~

全村有60多戶的婦女(連尼姑在內)都被這位喇嘛強姦的地方...

 

原標題
回首:舊西藏封建農奴制度的反動本質

商業掠奪與橫征暴斂,也為世上罕見,除派無償勞力負擔運輸 任務處,還利用寺廟免稅的特權,肆無忌憚地低價收進,高價出售,無人敢問津,甚至規定凡派出經商人員,訂下只准賺不准蝕的死命令,采用各種大升進小升出, 大秤進小斤出的手段,還從事販賣槍支與毒品,如色拉寺內藏有封皮上寫“耳朵稅”字樣的文件,白紙黑字寫著:從英國買來槍支彈藥及其他軍事設備……等等,格 魯派發源地甘丹寺內,曾搜出成箱的鴉片煙土
 
  寺廟向農奴征收的苛捐雜稅多如牛毛,難逐一列數,簡言之,就有牲畜稅、山稅、抬牛糞稅、拾柴稅、地皮稅、水稅、人畜飲水稅、家禽稅、草稅、死人背屍 稅、天葬場地皮稅、林園稅、水磨稅、油房稅、人頭稅、免差稅、挖人參果稅、辮子稅、耳朵稅、過路稅、下雪稅、抗雹稅……等等。
 
  此外寺廟還假借宗教名義對屬民進行剝削。過去西藏地方政權主要掌握在黃教上層喇嘛手中,他們規定官家所屬各宗,須按時按量向黃教寺廟送繳各種實物,一般各宗送繳寺廟的東西,要占全宗全年收入的50%左右,有的高達60%以上。
 
  據不完全統計,民主改革前三大寺占有卡321個,耕地面積174535克,占有牧場261個,農牧奴9591戶,計約75834人,有牲畜 111093頭。據1959年8月份的初步統計,僅三大寺內(不包括寺外糧庫及物資庫房)存糧為48424克,酥油14272克,磚茶2477包,鹽堿 469克,金子1965兩5錢,銀子9419斤(大量金銀器皿未計入內),銀元212388元和其他物資(折合人民幣972112元)。以上僅系三大寺從 農奴身上剝奪來的集體占有數字。三大寺活佛、堪布個人占有的數額,其剝削量更驚人,在此舉拉薩四大林之一的功德林拉讓為例,據其強佐(管家)德江·圖多丹 傑所述有卡50個、播種土地15000克、農牧奴35000人、耕牛900頭、犛牛140頭、農具450套、房屋1000間、牧場3個、羊4000只、牛 3000頭、林卡(林園)4個,放高利貸本糧15000克、本銀四萬秤,經商資本四萬秤,城市房屋16所(約350間),汽車三部、馬車五輛、馬騾30 匹,轉移到國外的巨資尚無法統計在內。(宋曉嵇:《民主改革前寺院剝削之一、二》,載《西藏研究》,1989年特刊。又據宋贊良:《從烏拉差役看西藏農奴 制下“人權”》,一文敘述,噶廈檔案詳計向農奴所征差稅種類為1892項,並附詳表細目,觸目驚心。見《中國藏學》1988年第4期。)
 
  寺廟是三大領主中最大之領主,比其他領主的剝削更具殘忍、陰險和欺騙性,以達賴經師甘丹寺僧人赤江·洛桑益西的拉讓為例,有大卡7個,農奴1000 余,每年高利貸純利銀可收大洋37萬余元,利糧50多萬斤;有經商資本約2000萬元,每年所舉行的“講經灌頂法會”,一次就可得6600多大洋。赤江在 多康有一座糧庫,原存糧只有50克,15年後營利增為726738克,短時間劇增了14530多倍。此例已足夠說明佛門剝削之殘酷!活佛們利用講經說法請 神驅鬼手法榨取財物之術,是其他領主所不及的。(宋曉嵇:《民主改革前寺院剝削之一、二》,載《西藏研究》,1989年特刊。)
 
  寺廟上層當權喇嘛用種種手段殘酷地剝削人民而集中起來的大量財富,並不是都用於正當的宗教活動和僧眾的供給上。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他們貪污中飽了。例如 哲蚌寺的帕拉吉索(全寺財務總管)意希群佩,在任職期間積累下的個人私財,為一般人所熟知的就有4個卡,土地1000多克,另牛羊共900多頭,他每年 可以收入藏銀10000秤左右(折合銀元33000多元)。
 
  寺廟上層當權喇嘛就是披著宗教外衣的大農奴主,在這樣一個落後的社會裡,利用他們的財勢和封建特權,慣於做各種各樣的腐敗透頂的罪惡勾當。他們對屬民任意欺壓,隨意侵凌,甚至殺人害命。他們在寺內私設刑獄,非法處理居民之間的民刑案件,兩者的勝負,不論是非曲直,而只憑賄賂多寡。若是牽涉到寺廟喇嘛的利益,那就更是一頭的官司,任意處罰,往往用常人難以想像的殘酷手段來折磨摧殘人民,很多人因而成為殘廢,貽害終身。

寺廟農奴主們若到了鄉下,就越發為所欲為。例如哲蚌寺的一個吉索(總管),經常到寺屬卡裡去,無惡不作,群眾給他取了一個綽號,叫“達卡 熱”(意為老虎嘴)。他常常住在同寺喇嘛降巴圖登的村子裡。他一來,人們就忙著給他准備食宿禮物,百般供應,他還時常發脾氣。1958年他毒打了降巴圖登 的全家,降巴圖登73歲的伯父被他打死了,70歲的父親被他打得半死不活,老母也被打得幾個月都不能行動。全村60多戶的婦女,連尼姑在內,都遭他強姦了。

又如1957年,熱振地方,貧苦牧奴旺果和公角曲札父子,因家貧絕糧,偷吃了哲蚌寺貢芒札倉桑洛康村在當地牧放的牛。11月間,桑洛康村派了七個喇嘛騎馬 持槍到熱振,殺害了旺果父子二人,割下了他們的頭和右手,帶回廟裡供念“經”時使用。西藏各教派上層喇嘛,在修密法時還殘害人命作供品。14世紀的漢文記 載,已經提到13、14世紀到北京來的西藏喇嘛,使用人腦蓋骨、脛骨、人皮等。當時的喇嘛自己還說,有時使用血淋淋的人心人肝作供佛的供品。這種殘酷野蠻的手段,一直在西藏上層喇嘛間秘密流行著。從1958年到1959年春,僅在拉薩西郊一個佛堂裡,為了念經放咒(詛咒共產黨),就先後向一個管事頭人索要過整人頭27個、人頭蓋骨6個、人腿骨4根、整張人皮1張、人屍1具、人腸14捆、人肉8塊、人血9瓶。



再以甘丹寺為例,光德慶宗就被赤江拉讓打死或致殘300多人,拉姆一個才13歲的女兒次仁央宗,被6個叛亂僧人(喇嘛)輪姦後,病倒了幾個月。西藏農奴祖祖輩輩在這種殘酷的壓迫下,人身沒有自由,生命沒有保障。寺廟上層喇嘛不僅對農奴使用割舌、挖眼、抽筋、剝皮等酷刑,在寺裡還搜出了人頭蓋骨、人手、人心、喉管、人眼、人皮和少女腿骨等。(魏克:《記甘丹寺的民主改革》,載《中國藏學》1999年第1期。)


 
  寺廟上層當權喇嘛,不僅對寺屬百姓任情欺壓,隨意侵害,就是對寺裡普通喇嘛,也是肆行欺凌,濫施毆辱。寺廟雖有龐大剝削收入,但多為上層喇嘛吞沒, 一般喇嘛靠寺廟供給是吃不飽的。特別是農、牧民家庭出身的喇嘛,家裡無力供給衣食,他們為了填飽肚子,在寺內就長年受人奴役和凌辱,他們是寺院農奴主的農 奴,其地位與貴族莊園中的農奴一樣。當權喇嘛對他們一向歧視,任意打罰。例如哲蚌寺貢芒札倉有一名叫格桑建九的喇嘛,在1945年他14歲的時候,過年排 隊領布施,因年小力弱,被擠離隊,寺裡的格約(鐵棒喇嘛的隨從)借口他不守秩序,就不由分說,用大棍毒打一頓,格桑建九被打得終身殘廢(脊背隆起、行動困 難)。又如色拉寺的一位普通喇嘛,因為路遇拉讓強佐(管活佛私人財務者)沒有下馬致敬,也被打了一百大棍。這一類的事例是舉不勝舉的。

 

  上述種種充分說明,舊時西藏寺廟是西藏農奴制社會的縮影,寺廟內部也反映了兩個階級的矛盾。寺廟上層當權喇嘛,是宗教封建領主,一般普通喇嘛,是佛教 寺院中的農奴和牧奴。從寺院這面鏡子,可以清楚地看到,昔日寺院統治是舊西藏黑暗、落後和廣大農奴貧窮、苦難的主要根源之一。通過這些殘酷事實,人們完全 可以理解西藏廣大農奴為何迫切要求改革。歷史不能忘記,50年後的今天,重新回顧這段歷史,不僅具有歷史意義,而且具有現實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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