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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發言人的連篇謊言 (一)實問虛答、顧左右而言他、模糊議題轉移焦點 |
由於藏傳佛教教義的邪僻和行門的偏差,不僅全面悖棄了正統佛教不允許僧人行淫的戒律,甚至規定喇嘛必須遵守藏傳佛教自己施設的三昧耶戒,每天要找女信徒合修雙身法,如此才算是藏傳佛教中持戒清淨的修行人;藏傳佛教的喇嘛為了要符合藏傳假佛教不同於正統佛教對於持戒清淨的定義,於是要不斷的尋找女信徒好每天合修雙身法。 因此之故,在台灣總是連年不斷的爆出喇嘛性侵女信徒的刑案醜聞,然而藏傳假佛教在台的主事單位—「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對此持戒清淨的定義,從來都只是閃躲規避,沒有給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和合理的說法,對於被媒體披露喇嘛性侵女信徒的案件,更是矯飾言詞,百般抵賴,企圖欺騙社會大眾,次數多了,頗令台灣民眾不以為然。 揆諸以往喇嘛性侵女信徒的社會刑案頻頻發生之時,所謂藏傳佛教「官方機構發言人」,都只會做類似「官方發言」的推諉,而他們的「發言」,也都只是一串虛花的說詞,只是在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和問難時,所做的虛與委蛇,總是實問虛答、顧左右而言他、謊話連篇,並藉機模糊議題轉移焦點,完全沒有言論的公信力。以下舉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發言人」連篇謊言的真實事例,供社會大眾明察: 連篇謊言案例一: 據蘋果日報2006年7 月14日報導:台北市議員林奕華陪同一名女尼及多名民眾出面,指控來自中國西康的「佐欽林喇仁波切」以弘法名義,八年來藉修建寺廟或放生名義斂財上億元,還性侵害數十名女信徒,並藉「雙修」之名在佛像面前公然猥褻,甚至想更進一步動作。還強迫女信眾吞食其精液,說是有助修行的「白菩提」。女尼並說,事後林喇與其在南部合作弘法的高雄佐欽顯密佛學會執事林美利聯手恐嚇她:「上師法力無邊,可以致妳於死。」威脅她不准說出內情。 飽受百般煎熬的女尼,將遭遇告訴台北道場前會長柯普薰女士,兩人四處探詢,發現多年來被林喇性侵的女信徒多達數十人,其中包括前中研院研究員夫人、外交武官夫人在內;林喇還以修築寺廟、興建閉關中心、安置佛像、點消災燈、以每頭八百元供養西康放生羊等名義,南北詐騙達上億元。事情爆發後,當時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才嘉表示:「未聽過林喇仁波切名號,但出家人本來就該遵守『不淫邪』,如果信眾指控屬實,絕非真正出家人所為。」 林喇仁波切於藏傳佛教有顯赫的傳承,自小在西康佐欽寺出家,遍學其法後被佐欽仁波切認定為,是上一世林喇活佛轉世,同時舉行了坐床典禮,並擔任西康佐欽寺堪布(住持)多年。因此林喇仁波切在藏傳佛教中不是籍籍無名之輩,事發當時任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的才嘉,怎麼可能不認識赫赫有名的西康佐欽寺的住持?更遑論「未聽過」林喇仁波切這號人物?這分明是推託之詞,為了互相遮護而故作閃躲,想要藉此迴避媒體的追問而淡化此醜聞。 才嘉又說:「如果信眾指控屬實,絕非真正出家人所為。」這只是順著社會大眾的質疑和憤怒,把正統佛教戒律的常識,避重就輕的陳述了一遍,顧左右而言他的虛晃一招閃身而過,言下之意是:任西康寺廟佐欽寺住持的林喇仁波切不是真正的出家人。既然藏傳佛教寺廟的住持都不是出家人了,那喇嘛們就更不是出家僧侶,當然「性侵有理」了。 在正統佛教中,「誑語」也是妄語的一種,才嘉作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的發言人,卻敢公然說謊,足見藏傳佛教自有其自設的外道戒律做依止,心中其實並不以違犯佛戒為意,顯示藏傳佛教的本質並非佛教,不依佛教教義與戒律,卻欺騙世人說他們是佛教。 謊話連篇案例二: 2007年4月中旬壹週刊踢爆,自稱是達賴喇嘛認證的活佛,在台灣傳法的敦都仁波切,以「雙修」為名不止對女信徒性侵未遂,甚至還亂搞男女關係,有多名女子受害。受害者之一小慧(化名)就表示,敦都曾說女弟子跟他雙修是「必經的過程」,敦都仁波切此言確是事實,這不但是藏傳佛教的密續經論中,教義明白規定的,每天要與女信徒交合的三昧耶戒的戒律,在現代全球弘傳中的藏傳佛教「弘法」現狀中,也是一項事實;但她不依,於是就被趕出了道場。 而據報導,當年敦都仁波切在此之前還在台灣兩所大學任教。當時才嘉同樣以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發言說謊:「雙修是智慧、善巧或德慧雙修,並非男女雙修」、「嚴厲譴責以密宗之名,進行騙財騙色等不道德、不入法行為,選擇上師修行時要多觀察小心」。明知自己的教義規定喇嘛們必須每天與女信徒雙修,卻還公然說謊。 http://jackiexie.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_03.html 作為達賴喇嘛在台灣的「官方」代表,發言卻不與達賴同步,真不知他能如何適任這樣的職務? 達賴喇嘛在他的著作《達賴生死書》中說:「具有堅定慈悲及智慧的修行者,可以在修行之道上運用性交,以性交做為強大意識專注的方法,然後顯現出本有的澄明心。目的是要實證及延長心的更深刻層面,然後用此力量加強對空性的了悟。」敘述詳盡、語意明確,無須再做支吾的旁解。 可是才嘉卻說:「雙修是智慧、善巧或德慧雙修,並非男女雙修」。這當然不是才嘉對達賴的著作沒有熟讀,或是不知藏傳佛教的真正底細,而是當喇嘛們「實修雙身法」的惡作曝光,干犯社會法令並激怒大眾時,不得不做的掩飾說法,對此,社會大眾不免要質疑:「藏傳假佛教在台的發言人,每次都要這樣說謊嗎?」 當時的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才嘉說的:「嚴厲譴責以密宗之名,進行騙財騙色等不道德、不入法行為。」這又是聲東擊西的障眼法,想要噴迷煙瞞天過海。因為噶陀派在台的「官網」所謂「中華敦都佛學會部落格」明載著西元1992年藏曆6月15日經由噶陀派傳承諸法王以及諸佛菩薩之旨意,於隆重坐床大典上,確認敦都活佛為《十地自在、敦都多傑尊者法王》之轉世靈童,並且授證特許「敦都仁波切」前往世界各地弘揚密法,「度化」有緣眾生。因此,事實上敦都仁波切是身坐藏傳佛教「弘法者」之「實」,是真真實實被認證的活佛,而非才嘉說的「以密宗之名」而已,這是無法抵賴規避的事實。 藏傳佛教在台的官方發言人才嘉偏要詭辯:「選擇上師修行時要多觀察小心」,意圖把性侵的責任推給信徒的「不夠小心觀察」。這樣的「官方發言人」講的話,還可以被信任嗎? 謊話連篇案例三: 隨後,在2008年3 月12日蘋果日報踢爆(真可謂無年無之),被譽為「美聲弘法典範」的活佛貝瑪千貝仁波切,竟在精舍與一名還有婚姻關係的前比丘尼通姦,當場被女方丈夫捉姦在床,送警究辦;喇嘛與女信徒雙修過程聲色俱備精彩之至,被女方丈夫抓姦的場面卻極難堪。對於這件真「活佛」姦淫前比丘尼的案件,當時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另一發言者「秘書長」索朗多吉表示:「若查證屬實,犯下姦淫色戒的活佛和比丘尼將不能再穿上袈裟,至於破戒的活佛還會受到什麼懲罰,則由當初替他認證的寺廟決定。」索朗多吉強調,部分宗教人士利用「雙修」名義發生性行為,「嚴格來說,藏傳佛教 不管什麼教派,出家人都不能做出姦淫之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345311/IssueID/20080312 這位秘書長同樣「技巧地」把該負的責任和事後處置的對象,轉移到一件衣物(所謂其「袈裟」)的穿脫上,就「事如春夢了無痕」了。而其推諉的說詞:「至於破戒的活佛還會受到什麼懲罰,則由當初替他認證的寺廟決定。」然而縱使該寺廟「真的」在形式上做了什麼「懲罰」,事實上對此地的受害者和社會大眾來說,也只是無從稽查追蹤的虛應故事而已,於事無補。
更何況當年隔不了幾天(3 月21日),又有一位藏傳佛教的宗薩欽哲仁波切,在蘋果日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從『喇嘛性醜聞』談起」的文章,對於貝瑪仁波切的破戒犯行,明表遺憾、暗作緩頰。 他說:「眾所週知,佛教相當民主,負面行為的結果是由個人以業果的形式來承擔。沒有佛教法庭來討論這些事,也沒有所謂聽取證詞,讓有罪者受罰、無罪者獲償,或將被告送入監獄;這點是相當幸運。因為如果真有佛教法庭,它很容易墮落,我們就會面對一些最貪贓枉法、最不道德的佛教徒。當有錢的、關係良好的人躍上檯面,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可能會被犧牲,就如同發生在每一個民主系統裡的情況,這反而會在佛教徒當中產生不和諧。」 所謂「最純潔虔誠的修行者」就是每天都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欺騙女信徒為即身成佛的快速修行道的喇嘛們;這些詭詞淡化了對犯戒作惡者後續的究責,還暗中把是非顛倒過來:對於作惡者完全不去責難、處理,而要求客觀的公平正義反而成了「墮落」「產生不和諧」,如此的發言,只是讓藏傳佛教性侵的喇嘛,躲在無法無天的「民主」中任逍遙。豈不是比說謊更令人寒心? http://tw.myblog.yahoo.com/jw!NvuvKfOBBRoAdbphYxSMGw--/article?mid=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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