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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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藏傳佛教的「性侵害」一定是「雙修法」造成的嗎?

藏傳佛教的匿名信徒說:

  性,應該是中性的,密教運用「性」作為其根本教義是可以被理解的,如果沒有「性」,甚至你們也沒有機會出來反對,因為你們將不會被出生。從你們對密教 各項抨擊中,除了喇嘛的「性侵害」以外,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密教以「雙修法」作為核心教義,在你們的邏輯中,因為有「雙修法」導致有「性侵害」是明顯而有直 接的「必然」關係,但,是「必然」關係嗎?那麼,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麼,我是否也可以抨擊「性」,因為「性」導致有以「雙修法」的教義存在,所以, 人類的「性」不應該存在,應該被加以譴責,如此,有可能犯下「種族滅絕罪」,也導致未來佛 彌勒世尊無法降生成佛,很明顯的,說有「雙修法」而導致有「性侵害」的事實是不符合事實邏輯的(「雙修法」只是一門修法,而「性侵害」是行為事實,如何正 相關?),正如同說有「性」導致有以「雙修法」為教義存在(事實上,「雙修法」的確運用了性這個事實),是一樣愚昧及愚蠢的。

「雙修法」的運用時機僅限於「性侵害」嗎?甚至「性侵害」一定是「雙修法」造成的嗎?我無意對作出性侵害的喇嘛們提出辯護,他們是應該受到譴責,而且,也 是他們必須對密教「雙修法」受到污篾負起最大責任,達賴喇嘛並沒有做出性侵害,宗喀巴大師也沒有做出性侵害的行為,可是卻經常成為被攻擊的對象,這個原因 是為什麼?與其說是因為有「雙修法」的教義,毋寧說是「性」的存在,因為有「性」導致有這麼錯誤的教義存在,進而導致「性侵害」,不是嗎?如果沒有「雙修 法」如何「性侵害」,但如果沒有「性」又如何有「雙修法」,所以認真講起來,真正的罪魁禍首就是「性」,而非達賴喇嘛或宗喀巴大師,甚至是「雙修法」。再 問第二次,「雙修法」的運用時機僅限於「性侵害」嗎?

如果汝等硬是要把「性侵害」與「雙修法」予以不當連結,那麼,就等同於將「性」與「雙修法」予以不當連結,一個是表象的連結,一個是隱含的連結,如果你們並不譴責「性」,那麼只要「雙修法」沒有「性侵害」,又有何可譴責之處呢?
2009/10/21 上午7:58:00 





貞‧實 答覆: 

幸好我並不是什麼虔誠的佛教徒,不然一定會被您的歪理給氣死,為什麼呢?因為即使我對佛教的瞭解很淺薄,我也能看出您的文中充滿不合邏輯的詭辯。

首先,我要感謝您非常大方的承認喇嘛教有男女雙修,希望不要再有喇嘛教的信徒來這裡說喇嘛教沒這個東西。那麼以性做為修行的法門──而且是最高的修行法 門,這個的合理性是在那裏呢?我們知道佛所教導的一直都是無我,要入涅槃必須滅盡五陰,連我都不能存在,更何況是性欲?即便是修人天善法的人,一開始也是 以除掉性欲為最重要的事,欲界天雖然還不能離欲,但他們的境界卻是以欲望的程度來區分,越高者欲望越低,從需要兩根相交、擁抱、牽手、相視而笑,到最後看 到異性就能滿足欲望。那麼喇嘛教的修行次第呢?正好相反,從相視而笑、牽手、擁抱,互觀性器,到實修雙身,甚至是多P雜交,對象不限親屬、畜牲及鬼神,如 果是稚齡少女更好,這還能稱為人嗎?連做人都失格了,還可能是什麼活佛嗎?

您的文中,特別強調性的重要性,這讓我非常懷疑您是不是佛教徒,一個佛教修行人本來就應該譴責欲望,為什麼呢?因為就是欲望讓人無法解脫,如果修行人不能 離開欲望,應該要感到慚愧,而不是為自己的欲望辯護,至於您說佛的下生,這是明顯的引喻失當,佛既然要在人間示現,必然要有父母,難不成讓佛從石頭蹦出 來?這跟性有什麼關係?而且也請您弄清楚這中間的因果關係,是先有人需要度,才有佛在人間的示現,如果這個世界是清淨的世界,佛還需要父母的因緣嗎?而且 您也否定了色界、無色界以及清淨佛土的存在,因為這些地方不需要性。至於種族滅絕的問題更可笑,修行人難道不希望所有眾生都入涅槃得解脫嗎?就算不能,也 應該希望三惡道及人間都消失,所有眾生都往生天界。一個自認為是佛教徒的人,怎麼會希望有人的存在,而鼓勵大家的性欲,真是匪夷所思。從人類學的觀點來 看,性崇拜是非常原始的信仰,認為人是從性而來,因此崇拜性,而喇嘛教常宣稱自己是非常有智慧的,但其本質不過是未開化的性崇拜宗教罷了!

最後是關於性侵的問題,如果瞭解一位女性從入門到雙修的過程,會發現喇嘛教的手法比一般性侵還可怕。試想,一位普通女性有可能隨隨便便和喇嘛上床嗎?當然 不可能!所以這中間就有一些洗腦的過程,天天灌輸她密教勝於顯教,上師比佛還高,要她修上師相應法,天天觀想的結果,必然是對上師言聽計從,這時候上師再 給你一個天大的「恩惠」,就是實修無上瑜伽,幫你即身成佛,就這樣,又有一個無辜女性受害了。那麼,經過這些洗腦的過程,你還能說她是在自由意志下,選擇 與喇嘛雙修嗎?恕我無法茍同。這種做法是有系統的性侵行為,比一般的性侵還惡毒。

所以,您對雙修的辯護顯然是不能說服人的,望您回頭是岸,早日離開喇嘛教。
2009/10/23 下午12:17:00 




以上文章摘自:
http://partakercup.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21.html?showComment=1255793696390#c822242521510161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