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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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評密嚴經中之明妃

(●外道喇嘛教的明妃,又稱佛母、度母、空行母。而《大乘密嚴經》中
有提到的明妃則是天界修羅王之妹妹,長相極為美艷,故有喇嘛教貪淫女
色,盜用「明妃」一詞,大量用在密教部的偽經密續中,作為其男女雙修
之用。其實這些藏密以男女雙修作為佛法修行實證者,卻只能於來世淪墮
三惡道中,今卻妄想即身成佛(一生成佛),豈不可悲?)


             
評密嚴經中之明妃

有一些藏密信徒,對於男女雙身法被 平實導師在《狂密與真密》一鉅著中破斥得體無完膚,總是心有不甘,想在經中找出一些經句,妄想用移花接木的手法,讓這古天竺的性力派外道之雙身法,得以混入佛門之中歛財歛色;諸如多年來,一直在護持藏密卻又不肯承認自己是藏密弟子的軟體之美,拿密嚴經裏的一段菩薩離欲於「明妃」的譬喻:「與諸明妃眾,離欲常歡娛」,當作是藏密雙身法亦是佛法修行的「證明」,如是牽強附會,曲解經中真正明妃之意,實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要知道「明妃」一詞不是藏密的論著所先發明的,不論是密教部或怛特羅佛教所謂之「明妃」,與大乘典藉之密嚴經或菩薩傳記所謂之「明妃」是完全不同的。但可以確定的是,密教部及論著裏所廣泛引用的「明妃」一詞,是盜用佛教經論中的用語!


那為什麼密宗修雙身法要盜用佛法中「明妃」、「佛母」之名相呢?這目的是要讓受騙的女子上當,好讓女子願意去當喇嘛的女人,騙她們當上師的明妃、佛母,未來可以與上師一起「即身成佛」;如此一來,這受騙的女人,就容易跳入陷阱,成為喇嘛上師洩欲的工具。所以喇嘛上師騙女人上床,就得要先用冠冕堂皇的名詞來洗腦,還用一些條件來限定明妃的資格(※註一)。試想,如果上師不使用「佛母」、「明妃」的字眼,而是用「姘頭」、「婊子」、「妓女」、「淫女」…等世俗上較為貼切的用語,吾想,世上哪有一位女人,甘願如此作賤自己呢?所以說來說去,都是名詞在作弄人,這些甘願當上師明妃的女子,若弄清楚實質的涵意,就不會被名相所惑。


「佛母」一詞本來在大乘經論中,也是很具殊勝的含義,末學所知道的至少有三種解釋,一是般若是諸佛之母。二是悉達多太子的親生母親及養育他長大的大愛道夫人。三是文殊菩薩為諸佛之母。但是「佛母」一詞被藏密盜用後,卻變成了喇嘛教的廟妓,供喇嘛修雙身法,行淫作樂之用,還美其名為「即身成佛」的「金剛乘」大法。所以只要對佛法名相稍具常識之人,自然不會迷惑於「佛母」這個名相;至於「明妃」這個名相,因為大乘經中提到的很少,菩薩的論著中又極少著墨(※因為明妃只是一個絕色的阿修羅女罷了,尚無學佛因緣,所以佛經中沒有必要去提及她)。所以天竺到了晚期佛教,因為受到大量的外道滲透,徒剩佛教的空殼表相,而無實質的教理修證,故又稱作怛特羅佛教。而當時的唐朝也受到了影響,震旦中國因此而流入不少密教部的經論。但奇怪的是,這個「明妃」一詞,在怛特羅佛教時代的密教部經典論著,卻出現得非常之多,但一般初學佛法者,不知道藏密雙身法有關名相(蓮花、金剛杵、明點、菩提、甘露、大小香、大樂、等至…)所含的「密意」,自然也就看不懂密教祖師著作中「明妃」的含意。

《大乘密嚴經》卷2︰「當生摩尼宮,自在而遊戲;與諸明妃眾,離欲常歡娛。」從這一段大乘如來藏系經典記載之經文,提到了天界已具有慧眼、法眼、斷了男女欲的菩薩,為了要渡化天界的眾生,常與諸天界明妃、天女眾等共相歌舞歡娛,而菩薩因為離欲,又有自在神通故,能變出許多化身,與明妃、天女等眾為伴互相歌舞歡娛,也不會受男女欲之迷惑,因無男女欲故,故不必與明妃天女等二根相交,亦不必有菩薩與天女明妃二根相交而不洩精、不洩精氣而謂之是菩薩離欲之境界,況且欲界天的天女阿修羅女即便有貪,也不必如人間粗重之淫欲方式而用以二根相交,天界眾生之欲望之層次也只需要歌舞歡笑、相視或牽牽小手即能滿足於男女之欲望,天界菩薩不以出家相示現,也能以此方便善巧而渡化異性天界眾生。云何喇嘛教之邪師徒眾要強詞奪理,硬要栽贓為──「天界菩薩與阿修羅女(明妃)在搞雙身法,而以修雙身法中不洩精作為菩薩不貪淫欲之證量耶」? 如此之邪思惟,不僅是自身心地之污穢,亦是長久以來受喇嘛邪師之教導所致!吾等有智之士應善能思惟其中之道理。

復次天界菩薩為何要以天界之果報境界,作為度化天界眾生的善巧方便?因為天界之苦,除了五衰相現及與修羅交戰之苦外,其它的業報都是在享樂歡娛。試問:如果你是天界的具眼菩薩,你能示現悉達多太子修苦行的方式來度他們天人嗎?答案當然是不行嘛!因為天界沒有人間諸多苦難可言,你若示現修苦行,天人們不能體會你修苦行之難忍能忍,你若強而行之自殘修苦行,天界眾生反而都會嘲笑你福報太差了、業障太重才會受此苦報,你又如何能攝受此界眾生耶?所以在人道中修行菩薩道的我們,自然不能以自己的修行方式與環境,來看待天界具眼又神通自在的離欲菩薩。當然你也不能在人間效仿天界菩薩的渡人方式;除非你已明心見性,又修得初禪以上、加上神通自在;否則即使是開悟的菩薩,遇到了美女帥哥還是要視為虎狼、敬而遠之!千萬別以為你只是與她唱唱歌跳跳舞,又不是要幹什麼?於是就高估了自己的定力,否則終究還是會敵不過欲望的誘惑,為虎狼所吞食。所以,人間與天界菩薩度人的方式,你若弄不清楚,則容易以自己的污穢心,去誹謗天界的菩薩,而以為菩薩們在亂搞。

至於那些藏密的死忠信徒,以居心不良,沾沾自喜的在佛教論壇貼出此一小段含有「明妃」字眼的密嚴經文,來作為藏密雙身法是「正統」修行的證據,不免有牽強附會、方塊逗圓孔之嫌?彼等如此將如來藏系經典裏之阿修羅女──「明妃」,與其外道男女雙身法之「廟妓」混為一譚,污辱天界「明妃」之清白,也污蔑正統佛教之清白,末學在此不免要為天界之明妃澄清此事,還她一個清白,同時也要為清淨梵行之佛教四眾出一口惡氣!實則喇嘛教並非佛教,亦非佛教派別之一支!喇嘛教擅長在外道法上面冠以佛法之名相,用以騙惑眾生之慧命及身家財產及美色!如是張冠李帶,盜用佛法名相,即是西藏密宗特有之專長!吾等有智之人,應當要能明辨真偽,修行之路才能順利長久。

以下我們摘錄了二種不同譯本,提供各位分別比較(※註二)。後者譯本甚至沒有出現「明妃」一詞,只有「姝麗女人」,足以可見在大乘密嚴經裏,明妃所扮演的角色極其微小,只是用來比喻開悟離欲的菩薩,即使面對絕色美女,阿修羅的妹妹──「明妃」,譯音為「波羅頗婆底」(※註三),一樣是不為其美色所動。但是喇嘛教的上師卻垂涎於阿修羅女的美色,希望那些廟妓淫女們,個個都能有天界阿修羅女一般,色相具足獻妙歌舞,作諸伎樂,其聲嘹喨聞者無厭(※註四)。所以把廟妓淫女冠以「明妃」一詞,是那些好色之徒的理所當然!諸如那些酒店三陪的援交女,為了要吸引酒客的好奇心,所用的藝名,經常是志玲、蕭薔、依林..之類的高知名度的藝人。所以在密續偽經邪論裏,充滿了「明妃」、「佛母」一詞,多得實在離譜,只要你知道這個中的秘密,就能看懂密續裏的一些特殊名詞。

結論:在此摘錄照塵菩薩的文章作為結論:

「綜觀二譯本,佛意甚明,乃謂若有瑜伽智慧之人作諸思惟,便知道色等六塵諸法都是虛妄不實,因此不再對於諸欲有所貪求,故而得証解脫,隨后而樂於住在甚深禪定境界中。得証解脫以後,假若有天仙或者美女來供養,就觀察這一切就好像夢境一樣而不染其心;身雖住於欲界境中,然而外道持咒者以及諸梵天卻不能了知証得第八識以後而觀察諸有虛妄之境界。這樣的人不久之后就會生於摩尼寶藏宮殿之中,於三界中種種遊戲以及使諸神通來自度度人,能夠這樣觀行的人乃是菩薩的境界,諸位仁者應該發心勇猛之心來迅速的修學,生於光明宮殿之中而利樂三界中的有情眾生,就在三界中利樂有情的同時來斷除貪鎮痴,乃至追求佛地境界…

由上經文可知,若有証得第八識之人,深入觀察思惟以後,即可確定六根、六塵、六識都是阿賴耶識藉著諸緣而輾轉出生,既然色聲等諸塵境界以及領納諸欲樂受之諸識都是因緣所生法,都是無常壞滅之法,如此觀察之後,則將漸次離於貪欲而樂於住在禪定境界中;因愿力而生於欲界諸天乃至人間,示現與眾生一樣有種種欲界中事,然而早已遠離欲貪,所以就在種種欲界境界中來利樂眾生;身雖因利樂眾生而住於種種境界中,可是卻已遠離欲貪而無所求,就這麼自度度人而漸次成就佛道。 悉達多太子示現八相成道,也須如此示現,娶妻生子,示現與人間眾生一樣,而後降魔悟道成佛,成佛以後開示眾生必須遠離欲貪而尋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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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論文:修雙身法者所選擇具相之女明妃條件 
http://lhjg.blog.sohu.com/59669729.html
http://ffbl.qq.topzj.com/viewthread.php?tid=72785&fpage=3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3788048.html
 
● 註二:《大乘密嚴經》卷2︰
「瑜伽淨慧者  作是思惟時
 便於色聲等  遠離於覺念
 一切意息已  泰然得解脫
 不愛於有情  常樂於等持
 設有諸天仙  姝麗女人等
 而來供養者  如觀夢無染
 身雖住於此  外道不能見
 持明與梵天  亦不覩其頂
 當生摩尼宮  自在而游戲
 與諸明妃眾  離欲常歡娛
 此之觀行法  薩埵之境界
 仁應速修習  發於勇猛心
 當生光明宮  利益於三有
 則斷貪欲分  及離鎮恚痴
 能詣大密嚴
……………」(CBETA, T16, no. 682, p. 762, c29-p. 763, a14)

※此段經文另一譯本︰
《大乘密嚴經》卷2︰「若諸定者作是思惟,即於色聲等法不生覺念;誰覺念已,心得休息,泰然解脫,不受諸有。常樂修行甚深禪定,諸天仙等端正女人而來供養,如觀夢事,不生染著;身雖在此,諸仙外道持呪之人,乃至梵天不能見頂。是人不久生摩尼寶藏宮殿之中,遊戲神通,具諸功德;此觀行法是大心者所行境界,仁應速發廣大之心;大心之人疾得生於光明宮殿,離諸貪欲、瞋恚、愚痴,乃至當詣密嚴佛土。」(CBETA, T16, no. 681, p. 736, b27-c7)

● 註三:《婆藪盤豆法師傳》卷1︰「陀摩那譯為伏。此阿修羅恆與帝釋鬪戰。謂能伏帝釋故有此名。毘伽羅論解阿修羅謂非善戲。即應以此名譯之。諸天恆以善為戲樂。其恆以惡為戲樂故有此名。亦得名非天。此阿修羅有妹名波羅頗婆底(知履反)。波羅頗譯為明。婆底譯為妃。此女甚有形容。阿修羅欲害毘搜紐天。故將此妹誑之。以呪術力變閻浮提一處令陰暗。其自居闇處不令人見。令妹別住明處。語妹云若人欲得汝為婦。可語云我兄有大力。若欲取我必與我兄相違。若能將我兄鬪戰乃可相許。毘搜紐天後於明處見此女。心大悅之。問雲汝是何人。答云我阿修羅童女。天云諸阿修羅女由來皆適諸天。我既無婦汝又無夫。今欲相取得見從不。女如其兄先言以答之。天云汝今惜我身故有此言。汝已愛我我豈相置。我有大力能與汝兄鬪戰。女遂許之即為夫妻。阿修羅後往明問毘搜紐天。汝雲何輒取我妹為婦。天答云若我非丈夫。取汝妹為婦可致嫌責。我是丈夫無婦汝妹是童女無夫。我今取之正是其理何故見怪。阿修羅云汝有何能自稱丈夫。若是丈夫能將我鬪戰得勝當以妹適汝。天云汝若不信當共決之。即各執仗互相斫刺。毘搜紐天是那羅延身斫刺所不能入。天斫阿修羅頭斷即還複。手臂等余身分悉爾。隨有斷處即還復。從旦至晚斫刺不息。阿修羅無有死狀。天力稍盡轉就疲困。若至夜阿修羅力則更強。明妃恐其夫不如。取欝波羅華擘為兩片各擲一邊。明妃於其中行去而複來。天即解其意捉阿修羅身擘為兩片各擲一邊。天於其中得去而復來。阿修羅由此命斷。」(CBETA, T50, no. 2049, p. 188, a15-b17)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波羅頗婆底 (異類)Prabha^vati,阿修羅王之妹名,譯曰明妃。婆藪盤豆法師傳曰︰「阿修羅有妹,名波羅頗婆底(知履反)波羅頗,譯為明。婆底,譯為妃。」

●註四:《父子合集經》卷3:「其上各有阿修羅女。色相具足獻妙歌舞。作諸伎樂其聲嘹喨聞者無厭。」(CBETA, T11, no. 320, p. 926, b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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