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建議大家也可去書局,找一本由西藏喇嘛寫的《西藏慾經:西藏奇僧的性歡愉法門》,翻翻裡面的內容,更可證實藏傳佛教的「性交成佛論」,是確有其事,所以喇嘛們常常爆發性侵女信徒的醜聞,並非個案,而是因為它的教義偏邪(註)所導致的全面性的事實,所以是邪教。(註:喇嘛教的《大日經、金剛頂經》等偽經也是這樣教導的。))。 http://blog.xuite.net/_my2/article_post.phtml?bid=3710710  達瓦才仁的頂頭上司-達賴喇嘛在其著作中的證據,顯示達瓦才仁 不是睜眼說瞎話,就是沒搞懂他老闆所弘揚的雙修法: 達賴喇嘛文集(3)──《西藏佛教的修行道》第56頁:
⋯⋯『在無上瑜伽續中,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都必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五方佛必須有明妃陪伴。……此外,密續提到在圓滿次第的修行過程中,行者在到達某一境界時,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
正因為有達賴如此的開示,把男女交合當作是佛法來修行,等於是為密宗的喇嘛們做了背書,可預見的是,未來密宗的性醜聞事件仍將會不斷的出現! http://blog.xuite.net/kc4580455923/wretch/149363753 又引用另一個證據: 達賴喇嘛來台灣時曾公開回答中國佛教訪問團說:
「 …為了使達到最究竟的目的,所以他必須產生大樂才有辨法,為了能
永恆的保持這個大樂,所以他的精液絕對不能漏出,一滴都不能漏出, 他有辨法運用這個精液!假使他在行雙身法時,將精液射出來, 那他必須要有辨法一滴不漏的收回,否則就是違背了梵行,就是犯了大罪。」
你看嘛,是不是?犯戒的標準就是在於有沒有射精?
以射精為犯戒的標準。所以密宗出家人還是可以玩女人的, 只要是能忍住不射精就不犯戒。 此段摘錄來源:http://penitent321.pixnet.net/blog/post/242879075-%E2%96%A0%E9%81%94%E8%B3%B4%E5%B7%B2%E7%B6%93%E8%BA%AB%E7%82%BA%E3%80%8C%E5%87%BA%E5%AE%B6%E4%BA%BA%E3%80%8D%EF%BC%8C%E7%AB%9F%E7%84%B6%E9%82%84%E8%AB%87%E5%88%B0%EF%BC%9A%E3%80%8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