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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說:那些恐怖的唐卡、造像、法器、骷髏頭、降魔杵等,無一不是下等宗教妖魔化的把戲 |
李敖大師說: 我挑出了小黑點,放到盤子裡。「你知道嗎?君君,我一看到米中的小黑殼蟲,我就想到我是強者。中國古字『強』的意思是米中小黑殼蟲,真正強者的強字是『疆』,後來為了同音假借的方便,大家就用筆畫簡單的強字代替原有的疆字了。」 「萬先生,你的學問之大是有名的,看到一碗米飯你都能說出個學問來。」 「學問大的首要條件是不讀死書,可是這個島上的教育方式是一路該死書上來,讀死書、死讀書、讀書死。所以,到處是不會讀書的人,荒謬的是,這些人還在報章雜誌上,老是愛教別人如何讀書呢,還推薦評選什麼好書呢,這個島真滑稽!」 「聽你的口氣,你很小看這個島。尤其是島上的一些有頭有臉的人。」 「照中國古典的標準,要山川靈氣所鍾。這個島有山無川、有氣無靈,結果它出來的人,尤其有頭有臉的人,其實多是怪胎。這個島它先後被日本人、被國民黨輪著幹,幹了一百年下來,島上的人民,走狗派也好、反對派也罷,都淪為怪胎了。 台灣在先天上 是一個島,一個大陸邊上的小島。不管怎麼放大,『島國的褊狹之見』(insular prejudice)總有它的比例。這種土地,配上外來的教化,自然會產生它的地區特色。在大陸上,大家不喜歡寧波人、不喜歡上海人、不喜歡黃陂人……並 不是這些地方沒有好人,而是一般說來,由於『土地教化使之然』,這些地方多出壞東西。 台灣島上的人,論壞,壞不過外省人;但論混,可就真考第一名。台灣人有很多優點,但是見識上,尤其是世界性、政治性的見識上,大沒見識,混蛋得很。論混蛋密度,若以世界排名,台灣必定世界第一。」 ※ ※ ※ ※ ※ ※ ※ ※ ※ 正說著,一對男女,陪著兩個喇嘛進來了,坐在斜對面的桌子上。我不屑的看了一眼,轉過來對君君說: 「看呀!台灣島上的人,不但自己混蛋,還引外面的混蛋內銷呢!這些醜陋的、髒兮兮的、妖魔鬼怪的西藏喇嘛,內銷到台灣可真不少,滿街都是這些紫袍妖僧。還有更妖的名流呢,從什麼什麼法王,到被美國中央情報局偷渡出來的達賴活佛,都登陸台灣了。 妖僧以外,還有妖書呢,什麼《西藏生死書》,在這裡還是暢銷書呢,十足證明了讀者的頭腦不清。」 「為什麼《西藏生死書》是妖書?」 「在邏輯上有一種beg the question魔術,也就是『丐詞』魔術。它把尚待證明的結論,偷偷放在前提之中,要你承認前提,你一不小心承認了前提,你就不得不承認那結論了。 《西藏生死書「就整本部是『丐詞』魔術。它有一個前提,就是死後有來生,它把死後有來生做為結論,藏在前提中,你看這本書,得先承認這個前提。可是,如你 不承認前提,書的內容就全是廢話;如你承認了前提,書的內容也全是廢話,因為既然死後有來生,你還寫厚厚一本囉唆什麼?所以我說,看這本書的讀者,頭腦不 清,這種人愈讀書愈混蛋。」 「台灣在宗教上和政治上都打西藏牌,好像已形成風氣了?」君君說。 「這好像是台灣符合所謂國際潮流吧?事實上,西藏宗教是佛教的一支走向 妖魔化的一支,只要一看所謂藏傳藝術就明白·了,那些恐怖的唐卡、造像、法器、骷髏頭、降魔杵等等,無一不是下等宗教妖魔化的把戲,這種下等宗教能夠啟發 文明人什麼?只是從美國無知的大明星開始,帶頭變花樣、搞宣傳噱頭、炒作西藏秀,認為空虛的人生可以從世界屋脊的西藏得到慰藉,真是胡扯! 西藏的下等宗教能教文明人什麼?所以,信宗教,信到西藏人的宗教頭上,在宗教上打西藏牌,根本是無知妄作、根本是上了當。 至於在政治上 打西藏牌,倒是源遠流長。因為世界列強沒有人願意看到中國完整、強大,所以一直要把中國分裂,分裂成七塊八塊,外蒙古脫離中國獨立,就是美國、蘇聯、英國 的傑作,西藏也是如此。問題是西藏成為中國的領土,已經上千年了,即使達賴喇嘛在一九五一年確認有關和平解決西藏的協議時,也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怎麼能 夠讓它脫離呢?英國會讓蘇格蘭脫離嗎?美國會讓夏威夷脫離嗎?所以,根本不發生不是中國領土的問題。」 「現在連達賴都不談西藏獨立的問題了,他只談人權等問題。」 「沒錯。打人 權牌符制中國、出中國的醜,的確符合所謂國際潮流,但可惜這些人不肯查記錄,查查達賴喇嘛統治西藏的記錄。在檔案中,竟有為達賴喇嘛唸經祝壽,『下密院全 體人員須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實完成該次佛事,須於當日拋食,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顆、各種血、人皮一整張』的血淋淋要求,這是什麼人權! 還有,為維護 『三等九級』制度,舊西藏法典嚴厲懲罰犯上的行為,可處以『十三法典』第四條『重罪肉刑律』規定的『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處死等』的血淋 淋刑法,這又是什麼人權!現存的檔案中還收藏不少在達賴喇嘛統治時期五○年代拍攝的照片,其中有農奴被領主挖去雙眼,牧民被領主剁去右手、被砍掉一隻腳、 被刺去了雙眼的照片,至於各種可怕的刑具實物,現在還保存存證。共產黨再壞、再迫害人權,也比不過達賴喇嘛吧?」 「達賴喇嘛得過諾貝爾和平獎呢,諾貝爾委員會有一段讚美文字,我們外文系的還會背呢,上面說: 「……Dalai Lama in his struggle for theliberation of Tibet consistently has opposed the use of Violence.He has instead advocated peaceful solutions based upon tolerance andmutual respect in order to preserve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heritage of his people.」 (達賴喇嘛在尋求解放西藏的奮鬥中,一直反對使用暴力,他主張使用以容忍和相互尊重為基礎的和平解決方法,以期維護西藏人民的歷史與文化遺產。) 「我想,諾貝爾獎評審委員們大概沒看到那張人皮吧?」君君說。 「人類歷史上,從神權統治進化到君權統治,再進化到民權統治,可是西藏是全世界殘餘的最神權統治的地區,事實上,達賴喇嘛是最落伍、最黑暗、最迷信神權統治的代表,所調『西藏人民的歷史與遺產』,其實正是這種醜惡統治的護符。 說『解放西藏』、為西藏爭取自由嗎?首先該做的,乃是該打破這種最落伍、最黑暗、最迷信的神權統治,才是當務之急。但是,從七世紀的吐善政權開始,到二十世紀的達賴政權為止,西藏人民,完全籠罩在奴隸制與精神奴隸制的統治之下,又何來自由與解放?更何來人權?」 「達賴喇嘛笑眯眯的,那麼和藹慈祥,他統治西藏時,竟那樣無法無天嗎?」 「有法無天。那個法就是沿用了三百多年的所謂『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 在這兩部法典中,按人的血統貴賤、職位高低,規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藏王、大小活佛及貴族屬『上等人』,商人、職員、牧主等屬『中等人,鐵匠、屠夫和婦女等屬『下等下級人』。各等人的生命價碼是不同的。 法典規定: 『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這兩部法典進一步規定,做為『上等上級人』的人『命價』為『無價』,或『遺體與金等量』;做為『上等中級人』的人『命 價』為『三百至四百兩』黃金;做為『下等下級人』的鐵匠、屠夫和婦女等人『命價』則為『草繩一根』,『殺鐵匠、屠夫等,賠命價草繩一根。』這在『十三法 典』第七條中白紙黑字規定得清清楚楚,不是我亂說的。 為了維護這種『三等九級』的制度,法典嚴厲懲罰以下犯上的行為,『十三法典』第三條規定:『卑賤與尊貴—爭執者拘捕。』第八條規定:『傷人上下有別:民傷官,視傷勢輕露重,斷傷人之手足;主失手傷僕,治傷不再判罪。主毆僕致傷,無賠償之說。 『十三法典,第四條更規定肉刑的項目,包括『挖眼、別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處死等』,剛才我說過了。挖人眼睛、砍人大腿、割人舌頭等等還不算暴力嗎?可是諾貝爾獎給出來的頌詞卻是『一直反對使用暴力』,而達賴喇嘛也就變成了『人權鬥士』,鬥到台灣來了。怎麼辦? 君君,聽了我的一番舉證,你再側頭看看那兩個喇嘛,你怎麼想?達賴喇嘛再來台灣時,你又怎麼想?」 君君側過頭去瞄了喇嘛們一眼,轉臉對我一笑。 「為什麼西藏喇嘛們有這麼多來台灣?」君君問。 「因為有台灣信徒供養他們。信徒們認為供養他們可以快速得到福報,所以養個『番僧』來速成,這種把戲,想來又自私又荒謬。西藏喇嘛混蛋,因為地處世界屋脊、地處中國邊陲,還有點道理,但是台灣這些信徒們混蛋,可真太沒道理了。總之,那邊桌子上坐了四個混蛋,兩個西藏籍,兩個台灣籍,如此而已。」 ※ ※ ※ ※ ※ ※ ※ ※ ※ ※ 以上文章部份摘自:李敖——上山 上山 愛:第二十二章 ![]() (英俊挺拔的正義使者-李敖大師) ![]() (建議大家多看李敖的著作可以了解真正的歷史) http://jackiexie.blogspot.com/2009/01/blog-post_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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