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嚴法師之法鼓全集-揭露西藏密宗的甘露灌頂
【西藏密乘的性行為,稱為灌頂大法,現據印順法師的《印度之佛教》第十七章第三節所舉的兩種灌頂如下:
(一) 密灌頂:為弟子者先得一清淨的明妃(女子),引至壇場(Maṇdala)。弟子以布遮目,將裸體明妃供養師長。師長偕明妃至幕後,實行和合之大定,弟子在外靜聽之。事畢,師長偕明妃至幕前,以男精女血(甘露)即所謂「赤白二菩提心」者,置弟子舌端。據說,此時的弟子,觸舌舌樂,及喉喉樂,能引生大樂。師長授予祕密甘露,故名密灌頂。 (二) 慧灌頂:嚐了甘露味之後,弟子除去遮目之布,師長即以明妃賜弟子,並指明妃的「婆伽」(陰戶)而訓勉弟子:「此汝成佛之道場,成佛應於此中求之。」並剴切誨以一切,令其與明妃(智慧)入定,引生大樂。與明妃性交,明妃表徵智慧,故名慧灌頂。 此到宗喀巴改革之後的黃教喇嘛,已禁止實際的性行為,但在修到無上瑜伽的大樂行法,仍以「智印」(作觀)代表實際,正因如此,反被紅教批評為不究竟。(KC按:此段後有評論)
這種行法,看似不可思議,但在密乘,也有他們的理論。據布頓的解釋,大成就(Mahāsādhana)者,達於究極之境,便是無住處涅槃,那是一種不分有欲與無欲的境界。在大欲樂中,安住於定的工夫,絕非常人所能,所以此乃密乘的最上法門,沒有基本的修持,不得窺其祕奧。他們以男性之本尊表示方便,以女性之本尊表示智慧;以方便為父,以智慧為母,父母相應,便是瑜伽法的福智圓滿;男女雙身,便是悲智雙運;修持者觀想本尊,與本尊合一,便是即身成佛。
因此,這個工夫分成四段:
一是男女相視;二是男女相笑;三是男女握手;四是男女交抱。
第四階段名為「大瑜伽怛特羅」(Mahāyoga-tantra),在強烈欲樂的交抱之際,能達成身心的統一,便是無住處涅槃的境界,便是成佛。這是一種無分別的境界,故於修成之後,對不淨之物,反以為淨,將大小便及男女性交所出的分泌物等,也被視為五甘露而取來飲食。(中略) 然而,這一行法,確為密乘的特色,例如《歡喜金剛》中說:
「智慧(明妃)滿十六(歲),以手相抱持,鈴(陰戶)杵(陽具)正和合,阿闍黎(梨)灌頂。」就是指的此法。經過這種灌頂的弟子,始能修行無上瑜伽,以女人的肉體為壇場,以陰戶為蓮花,由登蓮花而達於修持的終極──最高的歡樂(Paramānanda),以欲制欲而達於無欲,便是得大成就。通常是以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少女為明妃,最多可至九位,這倒與中國道教房中術相傳黃帝以九鼎(九女)昇天,不謀而合。....。】
本文摘自《法鼓全集》 (第2輯第3冊《西藏佛教史》, 頁151~153)
KC評論:
宗喀巴的禁止實體明妃只是針對紅教的太過泛濫而言;紅教對於明妃的條件過於隨便,而修雙身法男性的條件也過於容易,所以宗喀巴主張把條件資格提高,於是乎在黃教的高級喇嘛才能享有實體明妃,而低級位階的喇嘛如果私下搞雙修就被視為不合法。
其實這在西藏密宗裡,女性的身份一向都被當成洩慾的工具,由於被物化過於嚴重,年輕貌美的明妃自然就成了喇嘛追逐的搶手貨!所以西藏喇嘛經常暗夜裡侵門踏戶強搶民女。由於明妃奇貨可居的緣故,宗喀巴擔心位階較高的喇嘛沒有明妃可以使用,所以主張嚴持戒律禁止實體明妃作為改革口號。其實宗喀巴的改革口號並不會因此讓男女雙修消聲匿跡,反而助長了雙修地下化風氣,性病梅毒也隨之助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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