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简体 | 正體 | EN | GE | FR | SP | BG | RUS | JP | VN 西藏密宗真相 首頁 | 訪客留言 | 用戶登錄 | 用户登出

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 精液可提煉佛油 男多次性侵2被害女

精液可提煉佛油 男多次性侵2被害女

2013年4月24日 21:12

  • 鄭男曾上知名節目大談泰國巫術,把招搖撞騙的招數,講得頭頭是道。(圖/擷自Youtube畫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34歲鄭姓男子,在網路上成立「泰鼎盛心靈諮詢網」、「泰鼎盛部落格」,宣稱可提供男女感情、婚姻和合、斬桃花等符法,分別向兩名被害女子騙財騙色, 其中1名被害女子被鄭男性侵多次得逞後,察覺有異並報警處理,高院今(24)日在一審判決中,依強制性交罪判鄭男9年半有期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34歲鄭姓男子在網路上成立部落格,吸引感情不順女子前往求助,2006年間,一名被害女子希望與前男友復合,便直接匯款20萬元給鄭男,請他施做泰國法術,而鄭男竟以需要精液為由,向女子口交、性交多次得逞。

2010年間,鄭男又向另名女子騙財騙色,此被害女子因工作業績差,向鄭男求助解決之道,鄭男謊騙女子說:「業障太多,買再多開運物也沒用」,於是向女子 以蒐集精液,製成「佛油」為藉口,要求女子為他多次口交、性交,然而,在其中一次性交中,女子發現鄭男直接擦去其精液,並無所謂蒐集的動作,便心生起疑報 警處理。

今日高等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將鄭男以強制性交罪,判9年半有期徒刑,此案可再上訴。

關鍵字: 精液 性侵 性交 口交 神棍 密宗 喇嘛教 男女雙修 藏傳佛教 西藏密宗

新聞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4/24/138-2930593.htm



神棍上網騙色誆「取精」作法 未當場蒐集精液露餡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5歲的神棍鄭鸛謙自稱「鄭晏霽」大師,在網路上設立網站、部落格,假藉要挽回前男友感情、改工作運為由,要以精液提煉「佛油」,欺騙2名女信徒與他口交、性交,台灣高等法院2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鄭鸛謙自稱「鄭晏霽」大師,涉嫌在網路設立「泰鼎盛心靈諮商網」與「泰鼎盛部落格」,誆稱精通感情、婚姻、外遇、斬桃花等符法,又時常上電視吹噓專精和合術、造運、招財和改運等。

判決書指出,2006年間,一名女性被害人希望能和前男友復合,以新台幣20萬元代價委託鄭男施法術,鄭男竟說,「施法需要男性的精液!」多次要求女子幫忙口交,性交得逞。

判決書指出,另一名女被害人則是因工作運太差,鄭男則說她業障太多,應以口交或性交取得精液來製成「佛油」作法,多次性交得逞,後來雙方在發生性行為後,鄭男未當場蒐集精液,導致被害人心生懷疑報警處理。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24日維持一審判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9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 神棍上網騙色誆「取精」作法 未當場蒐集精液露餡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25/197168.htm#ixzz2RU02iHoe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邪淫「藏傳佛教」(西藏密宗、喇嘛教)格魯巴教主-宗喀巴教導弟子吞男女作愛之淫液證據!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三
明上三灌頂後依及結行儀軌品第十之一
 酉二 密灌頂


《密宗道次廣論》註解:

  宗喀巴復云:《《修「密灌頂物」者,次由師長具主尊慢,將俗女身觀空之後,(觀想出)生天女身,先應加持金剛蓮華(先應加持明妃之女陰),而(與明妃 同)入等至(同入性高潮),(於性高潮時應)念誦:「嗡薩縛達塔伽達阿奴惹迦那,班拶娑跋縛,阿摩郭吭。」此出幕經與集密經。


(然後再觀)想以心間種子放光召請毗盧佛(密宗所說之雙身像報身佛)與佛眼等入定(入性高潮中一心不亂、不起分別心),(再觀想毗盧佛父母行淫大樂而流出 紅白菩提--淫液)從毗盧門(從自己頂門進)入自身中,大貪融化,經阿縛都底(經中脈)至金剛摩尼(至龜頭),堅固俱生(令陽具堅挺不軟而生起俱生樂不中 斷)。


如集密後續云:「金剛蓮華合(男女二根和合),集諸有金剛(收集諸有之金剛心--精液及女方之淫液),身語意加行(指行淫過程中之身語意業努力等行為), 彼悉攝心(悉攝入於男女雙方淫液菩提心)中,由金剛路出(由尿道出精),降於弟子口(再注入弟子之口中)。」》》(p376~377)

 
宗喀巴又云:《《傳密灌頂法者,次從蓮取其金剛(接著從明妃之下體取其金剛心--淫液):以大指無名指取摩尼寶(以手指撮取上師射於明妃女陰中之精液), 勝解「如來化汁與自菩提心無二」(應當生起勝解:如來化現之汁液與自己之菩提心精液無二);恐彼持「語金剛彌陀慢」之弟子見而不信,故遮其面,非彼手眼所 及(不令弟子眼見或以手觸及),誦金剛鬘經所說之:「過去金剛持,為佛子灌頂,以妙菩提心(以如是上妙之淫液菩提心),今為子灌頂。」


又誦:「嗡啊班拶枳吽」等主尊咒,(將淫液--金剛心)置彼口中。弟子亦應想是毗盧佛等一切如來總集體性,念誦「阿賀摩訶蘇喀」而咽,咒義為希有大安樂。 次明妃從定起(然後明妃從一心受樂之境而起身),不著衣服,於蓮華(於自己之女陰)中取甘露滴,如是置彼(如是置於彼受密灌之弟子)口中,彼亦如上而飲 (弟子亦如前面上師所授一般而飲之)。言如是者,謂非眼手之境(不許弟子觀見及手碰觸之),亦以大指無名指取,如前誦咒及頌(而賜與弟子嚐之)。言如上 者,謂以總集一切佛心(觀想一切佛父母合於上師與明妃身中而行淫受樂流出紅白菩提心,由密宗行者收集之)而飲,亦如前誦「阿賀摩訶蘇喀」。

月稱論師……等說:雖一弟子(雖然灌頂時只有一位弟子受灌),亦須父母俱傳秘密灌頂(亦須上師與明妃二人在密灌壇場同時行淫而傳秘密灌頂),缺一不成(若缺明妃或上師其中一人,即不如法)。》》(p376~377)

 
由如是宗喀巴所說,及其所舉密宗月稱「菩薩」之說,則已顯示秘密灌頂必須有明妃合作,方能具足紅白菩提心,月稱已說「雖一弟子,亦須父母俱傳秘密灌頂,缺一不成」故。

 
隨後之灌頂,宗喀巴如是云:《《如是五次第論及攝行論亦說:將菩提心(將淫液)安置瓶內或盃中而為(弟子)灌頂。明顯雙運論說:師長以大指無名指,(將淫 液)授弟子口之後,仍將(其餘)菩提心(淫液)放螺盃等中,和以香水,唱吉祥頌為先而為灌頂,引月密空點經為證。……秘密灌頂之體,如大印空點第二云: 「由大無名合,受用入內身,爾時生正智,猶如童女樂。」謂以師長父母空點安置舌上(此說以上師及明妃之淫液安置於弟子之舌上),由嚐彼而生妙樂三摩地(由 嚐彼淫液以引生淫樂而入妙樂之一心不亂境界)。……秘密灌頂之後,弟子先以「菩提金剛」等文請白師長。師長次以前所供養、具三昧耶與律儀之明妃,或其餘有 妙色像者(師長隨即以受灌頂之弟子在方才所供養之美麗明妃數人,或其餘具有妙色像之明妃,指示弟子),告(告訴弟子)云:

「此悅意色像,佛觀汝應依(「佛」觀察而認為:汝應依止此等妙色之明妃而修雙身法),輪次第結合(自己中脈內之五輪須依次第與明妃之中脈五輪結合:謂全身 皆須緊密結合,及由下體運入明妃中脈下端,而與明妃之明點在明妃之中脈五輪內結合運行),當受勝妙樂(應當由此享受殊勝之妙樂),由金剛跏趺(由坐姿之淫 行及第四喜之樂空雙運),心(精液及覺知心明點)入摩尼(移至龜頭)中(而引生第四喜大樂)。」令其了知(令弟子知曉此密意)而(將諸位明妃付)與弟子 (弟子隨即與此眾位明妃而共修雙身法)。……明妃以紅花等妙香塗飾(之)裸體(內有淫)水(出)生,(手指自己之下體而指)示弟子曰:


「希有妙蓮花(這是希有美妙之蓮花),具一切安樂(具備一切安樂),若如法依止,我常住彼前;親近諸佛等,如作蓮花事(若作雙身修法之蓮花事業),自在大 樂王(此謂密宗所說之報身佛--譬如密宗之普賢王「如來」),恒於此中住(永遠都是住在此蓮花中)。奔拶(依止)木叉(解脫)賀(可喜可 賀)。」》》(p377~382)。
此即西密黃教宗喀巴所說之密灌也。


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戌二 時輪規號召上師和弟子

「(受秘密灌頂後)
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
。」


簡譯:修得此密灌頂者,可以殺有情眾生,可以受用他人的妻女,可以搶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女人者,亦可說一切大小妄語!。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卷9︰

「阿難當知是十種魔于末世時
。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讚歎淫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淫淫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畢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
。」

《佛說法滅盡經》卷1:「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
無有道德婬妷濁亂男女不別。令道薄淡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

佛教教主 釋迦牟尼佛說:修學男女雙身法墮無間地獄!

佛云: 「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忘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 ──《楞嚴經》卷九──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9︰「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虛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 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飲酒啖肉廣行淫穢
。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謗。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入人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