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uth of Tibetan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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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ber die Dalai Lamas

佛教未傳入西藏之前,西藏當地已有民間信仰的“苯教”流傳,作法事供養鬼神、祈求降福之類,是西藏本有的民間信仰。

到了唐代藏王松贊干布引進所謂的“佛教”,也就是天竺密教時期的坦特羅佛教──左道密宗──成為西藏正式的國教;為了適應民情,把原有的“苯教”民間鬼神信仰融入藏傳“佛教”中,從此變質的藏傳“佛教”益發邪謬而不單只有左道密宗的雙身法,也就是男女雙修。由後來的阿底峽傳入西藏的“佛教”,雖未公然弘傳雙身法,但也一樣有暗中弘傳。

但是前弘期的蓮花生已正式把印度教性力派的“双身修法”帶進西藏,融入密教中公然弘傳,因此所謂的“藏傳佛教”已完全脱離佛教的法義,甚至最基本的佛教表相也都背離了,所以“藏傳佛教”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喇嘛教”也就是──左道密宗融合了西藏民間信仰──已經不算是佛教了。

   
                  ◆ 社會安全亮紅燈 自我保護為上策

社會安全亮紅燈 自我保護為上策 

這幾年來社會新聞常出現駭人聽聞的姦剎案件!例如某一林姓嫌犯剛刑滿出獄一個多月,又在雲林莿桐鄉涉嫌姦殺國中女生,純樸的鄉村,傳出重大性侵棄屍,引起鄉民「義憤填膺」,套一句阿嬷的話「真失德喔!不知廉恥,強姦還殺人滅口,真正無天良喔!」。

台灣各角落狼跡遍布,如校園之狼、公園之狼、鐵路之狼、公車之狼、計程車之狼、樓梯之狼、戀童之狼、宗教之狼…等等;其中又以宗教性侵為最大宗,性侵犯往往披著宗教外衣混淆視聽,讓人防不勝防,例如:苗栗縣某基督教牧師,脅迫與其無血緣關係的繼外孫女,以每周23次的頻率,在住處發生性關係。台南縣某國立高職孫姓老師自稱能「通靈」,多次在課堂上向學生傳播因果輪迴,藉此強迫9名女學生與他發生性關係,孫某和女學生發生關係前,還要求她們閱讀「勸世書」,要求被害人發毒誓不能洩漏,性侵得逞後並拍下女學生裸照,表示要給「冤親債主」或「天兵天將」閱覽,確知已解決前世因果。 

解析宗教性的性侵手法,莫不是以「色欲」化為「行道」的方式,其中最典型的則是藏傳佛教「雙身修法,透過上師()與明妃(),或者是上師()與勇夫()的交媾,聲稱這樣的「樂空雙運」修練,可以成就「報身佛」。不僅將「人性的原始欲望」化名「成佛的唯一途徑」,讓信徒誤以為真,還把「犯色戒」合理化為「藏傳佛教」的特色。

《供養上師法「樂空雙運」》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口授
(資料來源: http://www.kkcw.org/book/details/miaoyin_1.html)

雖然此社會案件爆發後,政府相關單位皆忙於修補更安全的防護網,但
善良的台灣人在「有拜有保庇」的思想下,依然寄望於「宗教所給的無形力量」之保佑,卻被有心人利用,變成性侵防治網的漏洞所在。因此,大家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認清所信仰的宗教本質,以免憾事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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